
【消費券套現】拆解網民10大電子消費券套現奇招!退貨換錢、買現金券小心有詐!
$5000元電子消費券已於7月4日正式接受登記,近期網上最熱烈的話題之一,就是消費券的使用方法!話説有網民提出各種將消費券套現成現金的奇招,包括退貨套現、購買現金券轉售、八達通退卡及待消費套現等~政府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旨在促進本地消費和電子支付,任何套現方法都屬於違法!以下將一一拆解坊間各個消費券套現奇招,並分享如何正確使用消費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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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10大消費券套現奇招!小心有詐!
·奇招1:退貨套現
可到大型連鎖店以電子消費券購買物品后,再退貨套現。
政府提醒若發現不尋常的交易或蓄意合謀將消費券套現,將會依照法律作出追究。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若以消費券購物后需要退貨,商戶只會退回消費券金額,而非現金。若消費券的使用期限即將届滿,市民將會獲得發一張特設的消費券,可於1個月內使用。
·奇招2:代消費套現
提供代購服務,賣家使用電子消費券代買貨品,再向買家收取現金。
代購套現看似合理,但實際上與其他手法一樣屬於合謀詐騙,需要負上刑責。
·奇招3:轉售現金券套現
使用電子消費券購買超市現金券,再以九折或九五折轉售套現。
政府提醒私下買賣消費券對雙方都有風險,若發現不尋常的交易或蓄意合謀套現,將會依照法律作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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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招4:轉售點數卡套現
不少便利店或電器連鎖店都有各式點數卡、iTunes卡或Apple Gift Card等,除了可以用作「課金」,亦能買Apps或轉售套現。
政府表示若發現不尋常的交易或蓄意合謀套現,將會依照法律作出追究。
·奇招5:轉售八達通卡套現
以較低價轉售含有價值$5000元電子消費券的八達通卡,以取回現金。
轉售八達通卡將違反政府為消費券設立的使用條款及限制,若市民已同意相關條款,即有機會涉嫌合謀詐騙罪。
·奇招6:八達通退卡套現
由於使用八達通卡領取的最後一期消費券($1000元),不會限制用途及時限,届時透過退卡以套現現金。
政府曾强調與八達通公司都能追查到在最後一期消費券的使用範圍,但不希望增加複雜的條款,為市民帶來麻煩。而八達通公司亦透露,在消費額達至$5000元,用戶不能將八達的餘額轉至八達通電子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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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招7:買金保值再放售
使用電子消費券購買金飾或金器,待金價上升時再放售,既能將消費券套現,又能賺取差價。
雖然此舉無違法,但金價有升有跌,或可能蒙受虧損。不過,政府亦提醒若發現不尋常的交易或蓄意合謀套現,將會依照法律作出追究,而涉事的商戶亦會被列入黑名單。
·奇招8:炒電子產品
可用電子消費券購買新iPhone、PS5或Switch游戲機等電子產品,再轉售賺取「炒價」。
炒賣貨品本身已存在法律爭議。若政府發現不尋常的交易或蓄意合謀套現,將會依照法律作出追究。
·奇招9:轉售學生優惠購買的Apple產品
Apple有推出「U-Mac Program」開學優惠,使用電子消費券以學生優惠價購買Apple產品,再以原價九折轉售,從中賺取差價。
政府提醒私下買賣消費券對雙方都有風險,若發現不尋常的交易或蓄意合謀套現,將會依照法律作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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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招10:先使用未來券
有代購店家表示市民可先通過繳付按金的形式先消費,待之後可使用消費券時,再扣除百分之三的電子支付手續費后,將剩餘的按金退回買家。
若相關買賣在消費券推出前已完成,但買家憑藉之前的消費單據套現,屬於「踩界」做法,亦存在法律風險。
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透露支付工具營辦商會將監察套現行為,若發現有可疑交易或合謀情況,不排除將涉事的商戶剔除計劃。若涉及合謀、詐騙或違法,將交由執法機構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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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使用電子消費券的方法!
市民可將電子消費券用於本地零售、飲食及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鋪,包括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及公共交通等。只要該商戶有一種或以上的指定支付工具,即能使用電子消費券作消費。
Text: HolidaySmart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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