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南昌極端雷雨造成4人離世!同一大廈3人被狂風吹落連床墜樓
南昌最近面臨極端的天氣,更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和人員傷亡。這次突如其來的強風不但導致了屋苑玻璃爆裂、窗框飛脫,甚至有住戶被風捲出單位外身亡。這場強風雷暴大雨造成南昌市4人死亡,10多人受傷。
3月31日內地南昌市遭受了強對流和暴雨的侵襲,街燈、路牌被毀,樹木被拔起,部分路段也出現了水浸情況。網上有不少當地市民分享家中窗戶被摧毁的相片,城市的基礎設施也受到了嚴重損壞。
其中一個屋苑更發生3人先後被大風吹落墜樓事件!其中住20樓的一對祖孫分別是64歲的奶奶和11歲的孫子,據當事人的兒子徐先生所說,當日凌晨2點多外面刮起大風,他剛從房間出來就發現媽媽和兒子一起住的房間門被吹走,連房間窗戶也被吹落,床上的床墊也不見了。他立即報警,待狂風暫緩後下樓查看,驚見媽媽和兒子都躺在樓下。
同時樓下還有一位60歲老婦躺在垃圾桶旁,她是11樓一名住戶,她的丈夫指兩人分房睡,自己雖避過一劫,但妻子約3時半時被吹下樓,不幸離世。其他住戶家中的窗戶都有掉落的情況,屋苑地上充斥玻璃碎屑。
根據專家的分析,這次強風與「狹管效應」有關。所謂「狹管效應」是指風從高樓大廈之間穿過時,在狹窄空間內提高了風速。這種現象使得風力變得更加猛烈,從而對建築物和周圍環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壞。這也解釋了為甚麼一些居民被風捲出單位,甚至失去了生命。
微博帳號「中國天氣愛好者」分析指這次天氣變化突然、迅速,伴有狂風、暴雨、雷電,破壞力驚人。氣壓變化迅速,落地窗、玻璃幕牆很可能因為突然的氣壓差變化導致爆裂。「中國氣象愛好者」推測,如此強的風應該屬於「下擊暴流」,由於事發樓層屬於高層,風力可能變得更強,再加上高樓與高樓之間的「狹管效應」,事發時風速甚至可能有14~15級,威力相當於強颱風登陸。
另外屋苑物業工作人員則是受害者家中陽台窗框是業主自主封裝的,未知是否與事件有關。
Text: HolidaySmart Editorial
(小編公告:如果讀者有任何關於美食、旅遊、玩樂、或者任何新奇有趣事物既資訊,都歡迎話比小編們知~大家可以透過Facebook inbox、或者send e-mail到holiday@presslogic.com,直接將資料傳比小編)
更多相關文章
【颱風圓規】黑色暴雨、八號風球返工放工安排!打風放假或WFH?11大打工仔必睇惡劣天氣返工需知!
13 Oct 2021
Photo from 香港天文台
·法例沒有「打風假」
根據現行法例,勞工處沒有清楚指明在黑色暴雨警告、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可安排員工上班,即代表「打風假」並非必然。而《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雖然制訂不同惡劣天氣下的上下班安排,但並非法例的一部分,勞工處只是建議僱主應參考守則內容。
·黑色暴雨警告、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在工作時間開始前發出
僱主不應要求員工上班。如果須上班的必要人員因交通或個人安全而不能上班,僱主亦不應要求員工立即前往工作地點。
·黑色暴雨警告,在工作期間發出
在室內工作的員工應如常工作,但僱主仍可酌情讓懷孕或殘疾員工等有需要的員工,在安全情況下提早回家。
Photo from 香港天文台Facebook
·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在工作期間發出
天文台一般會在正式懸掛八號風球前2小時之內發出「八號預警」。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參考指引)》,當發出八號預警或警告時,僱主可提早讓員工分批下班。
必要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可按協定的安排繼續工作。但如果必要人員因道路阻塞、水浸、山泥傾瀉或公共交通服務而未能上班,需要盡快通知公司。僱主需以安全為先酌情處理,不應要求員工立即上班。
·黑色暴雨警告、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在工作時間開始前發出,並在工作時間內取消
根據《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如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在工作時間內取消,而距離下班時間不足3小時,僱主應容許員工無需上班。如果剩下的工作時間超過3小時,員工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但是,僱主可體諒員工的情況而作出彈性處理,如容許上班有困難的員工,有更寬裕的時間上班,或在家工作。
·黑色暴雨警告,在工作時間結束時仍然生效
員工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大雨過去。員工在安全的情況下,可在工作時間結束時下班。如有需要,僱主應安排合適地方讓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或下班時暫避風雨。
Photo from 香港天文台Facebook
·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在工作時間結束時仍然生效
僱主不應要求員工上班。必要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可在工作時間結束時安排下班。僱主亦應安排合適地方讓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或下班時暫避風雨。
·「極端情況」後2小時無須立即上班
2019年,政府曾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加入新規例,於八號風球改為三號風球期間,政府會根據實際情況,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等問題下,發出因超強颱風引致的「極端情況」指引。除非僱主與員工有就「極端情況」訂立上班安排,否則即使已改掛三號風球,在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2小時內,員工仍應留在安全地點,而非立即趕往上班。
·在惡劣天氣警告下,遲到會否扣人工
對於因惡劣天氣而未能及時上班的員工,僱主不應無故不發放工資、勤工獎、津貼,或扣減員工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如僱主擔心員工濫用機製而故意遲到,可以協商以工作時數補回遲到時間。
·僱主「前4後4」責任
根據法例列明「前4後4」,在八號風球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員工在上班前、下班後的4小時內,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須按《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補償。
Photo from Holidaysmart
·僱主僱員應預先訂立工作安排
雖然以上大部分的安排只屬於勞工處的建議,並非法例規定,但為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或混亂,僱主應與員工預先制定有關暴雨、超強颱風等惡劣天氣警告和之後的「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
Text: HolidaySmart Editorial
(小編公告:如果讀者有任何關於美食、旅遊、玩樂、或者任何新奇有趣事物既資訊,都歡迎話比小編們知~大家可以透過Facebook inbox、或者send e-mail到holiday@presslogic.com,直接將資料傳比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