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就業津貼計劃】40歲以上可申請!最高可領2萬元!(附申請資格+流程)
近年香港經濟環境不穩,不少打工仔面對「被辭職」或結構性失業,尤其是中年一族,處境更為艱難。新興行業未必適合,熟悉的舊工種又逐漸式微,失業一段時間仍未獲聘者亦大有人在。政府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合資格人士由即日起至2027年可申領高達2萬元津貼!即看申請資格、流程及津貼詳情!
Photo from 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
再就業津貼計劃|申請資格
申請人士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年滿40歲或以上;
- 申請前已連續3個月或以上並無從事任何有薪工作(包括受僱、自僱或經營業務);
- 可在香港合法受僱;
- 並非受僱公司的東主、合夥人、董事,亦與僱主無親屬關係。
再就業津貼計劃|津貼金額及發放方式
不少人以為計劃只適用於全職人士,其實兼職及合資格散工一樣有機會領取津貼,金額按比例計算,申請流程亦相同。
若你正準備重返職場,不妨利用這項支援計劃,為職涯重新起步增添動力!
計劃津貼分兩期發放:
- 成功連續完成6個月全職工作,可再申領最高港幣10,000元津貼;
- 再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可再申領港幣10,000元。
整體計劃下,全職人士最多可獲港幣20,000元津貼。
如從事兼職或符合條件的散工,可獲半額津貼,即最多可獲港幣10,000元。
(每月工作期以30曆日計算。)
再就業津貼計劃| 工作定義及類別
想申領「再就業津貼」,首先要了解自己屬於哪一類僱傭形式。當中不少職位需符合「連續性合約」的定義——即連續受僱4星期或以上,且每週工作不少於18小時。至於如何區分全職、兼職和散工? 以下是三類僱傭形式的簡易分類:
- 全職工作:每週工作時間30小時或以上;
- 兼職工作:每週少於30小時;
- 散工((不需要「連續性合約」)只要於連續30日內 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就可計算為合資格工作時數:
1/累計工作滿128小時——當作全職處理;
2/累計達76小時—— 當作兼職處理;
注意,30日內最多只計算5名僱主的工作時數。
若僱員在合資格僱傭期內因公司安排轉為兼職,仍可獲發全額或按比例津貼(視乎全職日數比例是否達三分之二以上)。
申請流程如下:
流程步驟 | 詳細說明 |
登記參加(只需一次) | 可透過網上登記、親身遞交或郵寄《参加者登記表》 成功登記後會收到確認電郵及參考編號 |
申報就業 | 入職後1個月内,須提交《申就業表格》 並提供催傭證明:如合約、工資單、出勤紀錄等(如無證明,需催主簽署確認部分) |
申領津貼 | 完成合資格 6個月或12個月工作後的2個月内,提交《津貼申請表》,須附上身份證明文件及工作紀錄(如工資單、出勤紀錄、強積金紀錄等),資料齊備後,勞工處將以支票形式發放津贴 |
重要提示 | 兩期津貼不可同時申請-即使完成12個月工作,亦須先申請第期津貼(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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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業津貼計劃|中途轉工安排
如中途轉工,只要新工作於離職後30日內開始,合資格工作期不會中斷。超過30日則須重新計算連續工作期。
每次轉職後亦需在1個月內遞交《申報就業表格》,不然該段僱傭期將不被接納作津貼申請之用。
再就業津貼|缺勤安排
申領津貼時,難免會遇上請假或缺勤的情況。到底哪些日子可以計入合資格僱傭期?以下整理三大類別:
類別一 《僱傭條例》保障下的法定假期
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有薪病假(符合申領疾病津貼條件者)
類別二|工傷或優於法例的病假安排
包括:
- 僱主提供的額外病假(無論有薪與否)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而放取的工傷假
如缺勤連續30日或以內: 全部可計入合資格僱傭期
如超過30日: 超過的部分不計入,但僱傭期不視為中斷
類別三|其他非法定假期
包括:事假、婚假、培訓或進修假期等非強制性假期
如缺勤連續30日或以內: 可計入合資格僱傭期
如超過30日: 整段假期都不計入,僱傭期亦會被視為中斷
留意啊~如僱員中途缺勤,記得核對假期性質,同時確保僱主紀錄清晰,以便順利申領津貼!
Text: HolidaySmart Editorial (小編公告:如果讀者有任何關於美食、旅遊、玩樂、或者任何新奇有趣事物既資訊,都歡迎話比小編們知~大家可以透過Facebook inbox、或者send e-mail到holiday@presslogic.com,直接將資料傳比小編)